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1月14日讯(记者张真玉通讯员张鑫)机构编制档案是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的原始记录和记载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文献,是重要的法律资料和信息资料,不但为机构编制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供事实依据,而且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为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作,单县县委编办“四个明确”构建机构编制档案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确档案管理员职责单县县委编办定期对档案管理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取得档案管理证书,持证上岗。明确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从机构编制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保密机制等方面对档案管理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对因保管不善造成信息不实、丢失、泄露等,实行责任倒追,进一步压实档案管理员主体责任。明确入档要求各科室已经完成的工作任务,需要归档的,必须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符合档案管理规范,确定保管期限,分年度、分级别、分类别进行整理归档。明确归档时间每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末全部整理归档,编制档案文件目录。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由负责拍摄者在完成拍摄工作后写好文字说明,及时立卷归档。明确借阅程序单县县委编办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档案资料,借阅材料须于一周内归还,确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借阅时间的,及时办理延长借阅手续。外单位需要查阅机构编制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或复印,非经批准机构编制档案不得带出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