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
走机动车道
逆行
违法改装
超员超载
镜头可以回放,生命不能重来!
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法规,
不仅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严重的话还会威胁到自身安全!
请看下面
年6月,董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青岛市黄岛区某道路上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适遇张某驾驶超载货车行驶至此,两车相撞致车辆损坏,董某受伤。最终,董某驾驶的车辆属于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驾驶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并且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的行为过错相对较小,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年1月3日,牟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在日照市秦皇岛路与贵阳路交会处,与马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牟某受伤,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在该起事故中,除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马某在驾驶中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车速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牟某则违反了“在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以及“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的规定,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年7月2日,陶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菏泽市单县湖西路与健康路路口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左某某驾驶的号牌为鲁RA***W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经单县交警大队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陶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陶某某负全部责任。
山东交警发布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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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起,造成死亡人、受伤人。从分析看,全省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和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上升趋势。
为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和涉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全省公安交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力度。
同时,也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陋习,消除电动车违法乱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
一、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机非隔离路段请靠右行驶;
二、驾乘人员请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尾部配备夜间反光标志;
三、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四、不违规载人(只负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
五、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六、限行时段、路段,不得行驶;
七、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广大的电动车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家庭的美满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请您摒弃交通陋习、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交通!让我们携手走向安全、平安、幸福的明天!
为了您爱的人,请文明出行!
遵守交规,佩戴头盔!
不闯红灯,不玩手机!
不逆行,不酒驾!
不超速,不超载!
您的安全,全家牵挂!
来源:山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