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全市科目三道路驾驶路线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学习驾驶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人上路训练工作,整治各类违法行为,杜绝非教练车、非教练员及社会车辆违规训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年5月20日,菏泽市车管所发布《全市科目三学习道路驾驶路线的公示》,针对各县区道路进行了合理规划,设置了科目三学习道路驾驶的行车路线。
01开发区
海河路至台湾路至渤海路至台湾路
02鄄城
从鄄城县西环路与泰山街交叉路口起点向南至长江街,由长江街向东至温泉路南沿交叉路口,由温泉路南沿交叉路口沿长江街西至与西环路交叉路口,由长江街至鄄城县西环路与泰山街交叉路口。
03东明
1、长兴乡张庄口至黄河小堤路;
2、朱口村至白寨路段。
04单县
城区三条小车线路:
1、万隆路与32号路交叉口往东米为起点,沿万隆路向西到第二个路口转弯,直行掉头,再沿万隆路回到起点,全长3公里路段。
2、东顺大街与东环路交叉口为起点,沿东顺大街到樊集路,沿樊集路经单德路到南樊路路段。
3、华成路与湖西南路交叉口为起点,沿华成路到白云南路,沿白云南路,再到伟创路路段。
乡镇两条小车线路:
1、单县杨楼盛利驾校门口为起点,浮杨路与开泰路路段。
2、单县高老家乡魏楼、黄庄路交叉口为起点,经魏楼乡村公路3公里路段。
05郓城
从景泰路东段为起点向西至中心路,由中心路向南行至规划二路北侧调头返回。
06成武
1、城区仪凤路与先农坛街交叉口,从交叉口沿仪凤路到南外环路段及交叉口沿先农坛街往西路段。
2、成武县大田集镇党庄、河南王村及大崔洼村。
菏泽车管所要求各培训机构、考生要严格按照科目三培训路线进行教学培训,严格落实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训练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教练车和学习驾驶路段的秩序管理。
同时,菏泽交警各大队会加大对教练车交通违法和违规驾驶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相关情形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突出查处不遵守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驾驶培训,与教学无关人员乘坐教练车,无培训资质的违规“黑教练车”和无资质人员陪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无驾驶培训资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或陪练。
菏泽两人被终身禁驾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第四批终生禁驾名单,52人“榜上有名”,其中,菏泽有两个人”入榜“。
造成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不要心存侥幸
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
蜀黍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骑行者、行人
都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交通安全,你我共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