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8日,单县疾控中心收到协查函,获悉单县居民杨某某年1月26日与杭州返豫核酸阳性人员段某某共同乘坐G次列车,为密接者;单县居民赵某某,年1月26日与杭州返豫核酸阳性人员段某某共同乘坐G次列车,为密接者。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单县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目前,杨某某、赵某某已落实集中隔离,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初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已排查到的杨某某、赵某某次密接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名密接者重点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杨某某活动轨迹。
1月26日,乘坐G次列车从宁波出发,14:00到达徐州东站。随后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苏CB),同乘人员4人,16:00到达徐州市丰县紫金花园小区家中。
1月27日,18:30--19:00在刘邦广场欢乐美超市购物,19:14--19:45在超市一楼肯德基就餐。
1月28日,10:00--10:20医院采集核酸,全程佩戴口罩,随后到丰县长途汽车站等车。13:20乘坐丰县到单县的汽车(车牌苏CKF),14:48到单县老汽车站下车,乘坐单县到郭村(大李海、张保楼)的公交车,15:46在郭村大李海下车,返回郭村家中一直未外出。
2、赵某某活动轨迹。
1月26日,乘坐G从南京南出发,16:00到达砀山南站。随后16:40乘坐顺风车(车牌号浙C10G0R),同乘人员2人,18:00到达张集镇丰源社区家中。
1月27日,在小区自己家中一直未外出,期间在同一小区奶奶家中吃午餐。
1月28日,11:30从张集镇乘坐公交车(车牌号鲁RL),于12:20在老酒厂下车。12:30-13:00在巴黎步行街鸡公煲吃午饭,13:14分去巴黎步行街购物,14:00在书单男装店购物,停留15分钟,15:00在巴黎步行街华莱士就餐,停留一小时,17:00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等待结果阴性后回到家中。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车辆)可能与以上2名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乡镇(街道)要提醒有可能与次密接接触的居民到就近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同时,请在以上时间段和地点活动的居民,立即到就近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请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