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一早,家住单县的姬某辉因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为了能保险理赔,他让双胞胎哥哥姬某号顶替,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到达发生事故地点后,发现事故存在疑点,最终姬某辉承认错误,并对其进行处罚。
2月27日一早,家住单县的姬某号来到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报警,称自己在2月7日早晨驾驶车牌号为鲁A2N2**的小型汽车经过单县张集镇路段时,因操作失误,不慎将车辆行驶进路边的沟里,造成车辆受损。事故科民警随后赶往事故现场,对肇事车辆和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该事故存在诸多疑点,随后民警又去事故现场周边调取监控视频。
经排查发现,该事故发生事件不是在2月7日早晨,而是在2月26日19时许发生的,当事人姬某号谎报事故信息和事故发生时间。随后民警对姬某号询问事故经过,姬某号一直支支吾吾,不能准确讲出事故的过程,民警对姬某号宣讲法律规定和不能做伪证的思想工作。
经过对当事人姬某号3个小时的思想沟通,姬某号才如实说出了事故真相,原来事故真实发生时间为是2月26日19时左右,该车是自己双胞胎弟弟姬某辉驾驶的,因姬某辉当时为酒后驾驶,兄弟俩是双胞胎,认为民警看不出来,为了保险理赔,所以回去之后兄弟俩便商量由哥哥姬某号顶替。目前,保险公司拒绝对此事故进行赔偿,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菏泽日报